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嘉戎技术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 2022年 4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嘉戎技术、
1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22195.1622195.16
优尼索
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 嘉戎技术、
214277.2214277.22
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优尼索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728.3015728.30嘉戎技术
嘉戎技术、
4运营网络建设项目14967.7814967.78
河南嘉戎
5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29000.00嘉戎技术
合计96168.4696168.46
注:“河南嘉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嘉戎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和“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均包括全资子公司优尼索。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00万元对优尼索进行增资,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由董事会等相关程序审议后再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尼索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7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优尼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2月22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布塘中路1670-2号二层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性能膜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
经营范围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
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优尼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530.9513543.08
负债总额2555.472219.1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2176.392031.08
净资产10975.4811323.98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366.013389.28
利润总额1653.03357.95
净利润1508.96348.5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优尼索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和“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含子公司)需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优尼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董事会审议意见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飞燕李泽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