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2年1月开始任职。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刘苑龙,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学历。详细履历如下:1996年7月至1999年1月,历任厦门三德兴工业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师、高价值附加产品课课长;1999年 3月至 2001年 1月,任厦门 TDK有限公司 D部生产分部经理;2001年 3月至 2004年 12月,历任 ITT工业集团开关事业部基于价值的六西格玛亚太区价值中心黑带大师、埃梯梯科能(厦门)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总监;2005年1月至
2006年10月,历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家用及中小型企业业务北亚区业务流
程改进推行高级经理、家用及中小型企业业务亚太区业务流程改进推行总监;
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摩托罗拉大学(中国区)质量管理学院及供应
链管理学院顾问;现任厦门德尔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部分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召集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参与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第四届董事会独董人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
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
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内审工
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并参与由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就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汇报说明,同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减值测试、年审时间安排等重点事项进行沟通。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参与公司战略研讨会等形式,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
此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本人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2、本人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
会的履职情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积极倾听股东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日常工作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互动易问答及网络舆情,了解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确保信息透明和沟通顺畅,未来,本人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九、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定期报告全文,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内控体系建设及优化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公司内审部门每季度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本人结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求,针对内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精细化、系统化,助力降本增效及业务模块关键流程管控”的相关部署,本人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内审部门可进一步制定细化量化目标,系统厘清现有业务流程规模,搭建切实可行的衡量指标体系,聚焦实际经营价值,减少无效人工成本,期待后续内审部门能更好地发挥对公司经营管理优化的支撑与赋能作用,该项建议已获公司认可并予以采纳。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标准均严格按照公司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及公司内部的薪酬体系执行,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公司薪酬体系的实施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权激励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及作废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公司和股东的信任,今后,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