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5年1月开始任职。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徐平,男,195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1976年9月至1983年3月任天津大学助教;1980年9月至1983年3月攻读天津大学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1983年4月至1985年12月任天津大学讲师;1986年1月至1990年3月攻读日本京都大学博士研究生,获工学博士学位;1990年4月至1995年3月,任职日本日东电工中央研究所研究员;
1995年4月至2008年3月任职日东电工全资子公司美国海德能公司国际部,其中199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美国海德能公司中国区总代表和日东电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日本日东电工集团海外部东亚区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坎普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膜工业协会分离
膜原材料分会秘书长、北京群力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顾问、苏州苏瑞膜纳米科
技有限公司技术顾问、上海福赛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山东招金膜天股
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深圳纯水一号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新加坡
3E Memtech Pte Ltd技术顾问,同时担任嘉戎技术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
任期内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研究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任职期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重点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切实履行独董的监督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走访公司生产车间并与公司管
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并就公司当前的技术研发路线、业务瓶颈、未来的市场布局以及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至公司现场考察期间,利用自身在膜技术行业积累的经验,给公司售后管理部、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索”)
的技术和销售人员开展膜的应用及问题解决培训,并与优尼索膜技术研发及销售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沟通交流。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在行使职权中,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能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本人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就议案关键事项在会议上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问询核实,并基于自身专业素养,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
3、主动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深化对法
规条款的理解与合规要求的把握,切实提升对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护航能力,树立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股东会,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积极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倾听中小股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九、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公司审议担保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在公司审议为海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会议上建议公司关注海外担保的法律风险,公司对本人的该项建议给予了采纳。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股权激励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5年,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本人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及利用自己的工
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职责,通过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