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7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志刚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0 人,代表股份 200264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85941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14323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533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12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14323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3%。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文康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此外,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关于变更 总表决情况 199886864 99.8114% 292230 0.1459% 85560 0.0427% 0 0%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其中,中小 表决
1.00 章程>并办
股东的表决 14957410 97.5365% 292230 1.9056% 85560 0.5579% 0 0% 通过理工商变更情况登记的议案》《关于向不 总表决情况 199835624 99.7858% 340590 0.1701% 88440 0.0442% 0 0%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 其中,中小 表决
2.00
司债券决议 股东的表决 14906170 97.2023% 340590 2.221% 88440 0.5767% 0 0% 通过
及授权延期 情况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张鼎新律师、李笑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0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