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证券简称:冠龙节能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游信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游信利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但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近日,公司收到游信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名称(元/股)(股) 2025年6月20日至 集中竞价17.29225000.0132%游信利2025年7月14日 合计225000.0132% 注:所有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800000.10571575000.0925游信利 其中: 900000.0528675000.039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528900000.0528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0333910股。 二、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游信利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游信利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游信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