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70号关于对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70号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0608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由天力锂能管理层编制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天力锂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力锂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核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核查结论我们认为,天力锂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仅供天力锂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附件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具体扣除上年度具体扣除项目(万元)情况(万元)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220438.13175369.2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5825.404755.19销售原材料及销售原材料及
其他收入,业其他收入,业务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64%2.71%
务系偶发,不系偶发,不具有具有可持续性可持续性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5825.404755.19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