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证券简称:天力锂能公告编号:2025-080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被再冻结及新增涉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88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27%;其本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为已质押股份,数量为2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
(2)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瑞庆先生、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冻结股份数量849796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8.13%。
2、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涉诉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质押给曹思聪先生的1200000股股份,现双方因借贷纠纷,产生相关诉讼,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1、股份被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核实,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控股本次冻结占其所占公司股东股东或第一股份数量持股份总股本起始日到期日冻结法院原因名称大股东及其
(股)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江门市蓬江区财产
王瑞庆是254000011.10%2.14%2025-08-062028-08-05
人民法院保全经了解,本次股份冻结事项系申请人何明斌先生与王瑞庆先生之间的质押合同纠纷,申请人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该部分股份原已办理质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王瑞庆先生及相关方面保持沟通,并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发展态势及其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王瑞庆2288000019.27%7787968134.04%6.56%
李雯1200000010.11%7100005.92%0.60%
李轩1200000010.11%00.00%0.00%
合计4688000039.48%849796818.13%7.16%
注1:王瑞庆先生被冻结的7787968股,其中3787968股为已质押股份司法再冻结。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增涉诉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的通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国法院”)已经受理了王瑞庆先生与曹思聪先生的借
贷纠纷一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7月8日,王瑞庆先生与曹思聪先生签订了《股票质押借款合同》,同日,王瑞庆先生将其持有的120万股股份质押给曹思聪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由于王瑞庆先生上述股份质押已到期但未能按时归还融资款项,曹思聪先生已向宁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冻结系王瑞庆先生因个人原因涉诉所引发的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在获悉相关情况后已第一时间与其进行了沟通,目前该事项尚未对其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构成实质性影响。
2、目前,上述冻结事项未对相关股东所持股份的表决权构成限制,不会对
公司的控股权、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相对稳定,亦未出现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的王瑞庆先生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
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无重大影响,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符合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
依法依规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