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证券简称:天力锂能公告编号:2025-089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投
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材料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936907股,持股比例为
4.99992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股东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87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374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材料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新材料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8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478277%下降至4.99992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其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减持价格区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元/股)(万股)安徽高新投新2025年11月5日
集中竞价交易32.95-34.8833.63-756.800.478356%材料产业基金日合伙企业(有大宗交易-----限合伙)合计56.800.47835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安徽高新投新材
料产业基金合伙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心住所
416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材料基金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于2025年11月5日至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835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78277%下降权益变动过程至4.99992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其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天力锂能股票代码301152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A股 56.80 0.478356
合计56.800.47835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股东新材料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87400股,诺、意向、计划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
超过2374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新材料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三、其他情况说明1、新材料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新材料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材料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新材料基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新材料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