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力锂能
股票代码:301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心41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6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1/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1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3/1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天力锂能、上市公司、公司指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1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注册地址心416室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经营期限2019年3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4MA2TJCKW2L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60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心518注册地址室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经营期限2019年1月29日至2039年1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胡智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4MA2TF5QH7B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经营范围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601室
5/1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国家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胡智慧男中国上海否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1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根据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622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1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504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82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936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2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8356%,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5.478277%变动至4.9999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减持股份来源(元股)(股)安徽高新投新2025年11月材料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5日至202533.635680000.478356%首次公开发行合伙企业(有年117前股份月日限合伙)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
其中:无限售条65049075.478277%59369074.999921%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8/1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6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187400股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减少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除上述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1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0/1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11/1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2/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限公司股票简称天力锂能股票代码301152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地住所合伙)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504907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478277%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减持数量:5936907股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减持比例:4.999921%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续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2025年6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187400股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0日披露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除上述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3/14(本页无正文,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