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3证券简称:中科江南公告编号:2026-054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5人,代表股份
232898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82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03695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7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9202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0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19631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7562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068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273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反对14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70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0%;反对14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3%;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273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反对14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70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5%;反对14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273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反对14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70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5%;反对14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2750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7%;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8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6%;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7%;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142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7%;反对146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0%;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15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82%;反对146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91%;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142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7%;反对146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0%;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15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82%;反对146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91%;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力、韩婷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