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蒋必金在2025年度担任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蒋必金,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7年至2009年3月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技术服务部主任、北大方正集团副总裁、北大方正电子出版系统工程分公
司总经理、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北大方正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4年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泽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泽元惠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战略顾问。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202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内的
董事会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履行法定义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姓名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应参加现场出委托出缺席本年度出席式出席未亲自出席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股东会次数次数议蒋必金81700否4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1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月19日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运作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议案审慎表决、投出同意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2025年度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及战略委员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审
部门的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总体审计策略等内容进行探讨和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同时,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履职要求,确保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依照公司制度执行,按考核结果规
范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贴合行业水平与公司实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审慎行使独立表决权,结合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治理、风险防控等事项深入研判,建言献策、提供专业支撑,重点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恪守勤勉审慎作风,发挥独立性与专业性,强化监督、履职尽责,维护公司规范运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蒋必金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