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证券简称:华塑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
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信翔”)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州华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晓鸟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晓鸟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晓鸟”)在双方合作初期的客户衔接过渡阶段,预计发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综上所述,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7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冬强先生、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预计金额截至2026年2025年实际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
内容价原则4月15日已(不含税)发生金额发生金额乐清市信翔参照市场价
采购商品电子有限公线束60091.31119.70司格公允定价广东晓鸟动工商业储参照市场价销售商品力技术有限能柜700000公司格公允定价
合计760091.31119.70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与预计金额披露日期及索引内容金额比例(%)差异(%)巨潮资讯网(www.乐清市信 cninfo.com.cn)采购商品线束119.703005.402025年04月25日《翔电子有-60.10关于公司2025年度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预计金额是根据双方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予以的测算,实际发生金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具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体执行进度等因素确定,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实际经营情况、实际服务需求等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具有其合理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乐清市信翔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NA6K6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虹港北路245号(黎明村)
法定代表人:赵肖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线束、高低压电器及配件、电
气成套设备、五金件、汽车配件、开关、插座、塑料件、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乐清信翔总资产为8066906.80元,净资产为
6579512.55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065947.25元,净利润为
39369.93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3、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清信翔为股东、董事杨典宣女婿实际控制的企业,乐清信翔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按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乐清信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晓鸟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WMNGL4W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水乡大道麻涌段3号1栋1501室
法定代表人:黄望柱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08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
利用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晓鸟总资产为48309854.04元,净资产为
13054333.43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02372612.15元,净利润为
8017318.99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3、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晓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州华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广东晓鸟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按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东晓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及交易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公允进行定价,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会议讨论研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冬强先生、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乐清信翔、广东晓鸟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与乐清信翔、广东晓鸟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