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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13—17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516号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华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7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华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2页共17页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0元,共计募集资金8475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6462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8288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股票登记费及发行文件制作费等发行费用97650499.8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849500.1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9849500.17

项目投入 B1 225366945.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2 22550601.91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B3 136000000.00

第 3 页 共 17 页项目投入 C1 56771012.4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2 8555179.66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C3

项目投入 D1=B1+C1 282137958.2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2=B2+C2 31105781.57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36000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62817323.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F1+F2 362817323.54

其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1 47817323.54

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 F2 315000000.00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7137012200004200613338402.63募集资金专户

第4页共17页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20526199000791837364727.71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武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811080101220263654317417109.93募集资金专户

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67901808099636064482344.77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52000788018000037725214738.50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杭州分行

合计47817323.54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5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名称签约方(人民币万元)

单位结构性存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461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462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472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470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471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529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530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保盈1345期收益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00.00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531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532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533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益凭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534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益凭证

第5页共17页永久补充流动资

—13600.0013600.0013600.00100.00金超募资金投向小

23120.3723120.3713600.0058.82

合计-74984.9574984.955677.1041813.7955.76---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将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设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4984.9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51864.58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23120.37万元。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8.82%,其余款项存放于公司募投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 GS0801-M1-10 地块拟建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南京市为项目实施地点。

第8页共17页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为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 GS0801-M1-10 地块)新增建设并装修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工商业储能 HV-3S 系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PCS 及其他储能相关产品生产配套设施等,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 21743.73 万元增加为 23943.73 万元,增加的

2200.00万元项目投资额从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调整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主要包括通过购

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 GS0801-M1-10 地块),新增建设并装修研发中心,购置新的研发设备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5058.8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4569.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89.1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使用931.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931.7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281.7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15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现金管理活动。

第9页共17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281.7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315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现金管理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第10页共17页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可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本年度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使用状态可行性是否发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2)(3)=(2)/(1)日期生重大变化电池安全监控产品

电池安全监控产开发及产业化建设21743.73

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3364.998779.7436.67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2200.00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781.501758.963513.1240.01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营销服务网络升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4139.35553.151270.9330.70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合计一36864.585677.1013563.7936.79一一一

变更原因: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与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开发,原先厂房规划无法有效匹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为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I-10 地块) 新增建设并装修生产厂房, 购置生产设备、 新建工商业储能HV-3S系统、 PCS及其他储能相关产品生产配套设施等,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21743.73万元增加为23943.73万元,增加的2200.00万元项目投资额从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调整投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案系根据当时的研发计划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随着项目建设的正式推进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研发建设需要,对项目所需采购设备及资金结构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杭州上城高新区城北园区祥符东单元GS0801-M1-10 地块) 、 新建并装修研发中心, 购置新的研发设备等,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更新实验室的测试硬件和软件,持续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强化核心技术优势,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公司基于对自身发展战略布局及市场情况变化等多方面的考虑,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战略布局和核心

第11页共17页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可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本年度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使用状态可行性是否发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2)(3)=(2)/(1)日期生重大变化竞争力,“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6339.35万元调整为4139.35万元,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增加了南京市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信息披露: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第12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51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51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7页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51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51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沈云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7页本复印件仅供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516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金浙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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