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证券简称:华塑科技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976631.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727622.3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2762.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321273.4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8580347.0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580347.0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0000元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1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000000元。2025年度公司
未进行回购股份,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90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000000120000009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976631.1837827354.1537806626.6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9131938.2425057828.1822836062.66
营业收入(元)261346112.28279688538.96281563769.5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8580347.0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08321273.49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4870203.99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0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7025829.08
研发投入总额(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9.36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分别为:2024年364306536.86元,2025年
535676967.73元,其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30.30%、42.23%,均低于50%。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3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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