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证券简称:华塑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02月0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02月0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杨冬强、杨典宣、聂孟建、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陈为人委托韩家勇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董事会由董事王文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此次向杭州浸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资产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资产业经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8711166.78元(含增值税)购买相关资产。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02月0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其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02月0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