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证券简称:三维天地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72.37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37.8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53.9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0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922.4917922.49
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17225.2517225.25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318.3310318.3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565.524565.52
合计50031.5950031.5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522.37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使用135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共计172.37万元(不含利息)。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2.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3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并距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隔
12个月后实际实施。
另外,该账户自2021年12月开户后,亦同时存储公司“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资金17922.49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5月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账户结余尚未转出的利息共计316.69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其中,按照该账户最高利息率测算,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不超过
78.26万元。即本次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共计250.63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46%,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剩余超募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一并转出所有利息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1年12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2.37万元及该账户结余未转出利息316.69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3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