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证券简称:三维天地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英豪(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智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贤一期”)、英豪(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雅枫一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827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舟山维恒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北京维恒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舟山智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北京三维智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智鉴”)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一)成贤一期、雅枫一期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集中竞价
成贤一期2025.08.06-2025.10.3137.564953000.64交易集中竞价
雅枫一期2025.08.06-2025.10.3137.662782000.36交易
合计7735001.00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488000.71535000.07
成贤一期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88000.7153500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782000.3600
雅枫一期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82000.3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舟山维恒、舟山智鉴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集中竞价
2025.10.21-2025.10.3134.914170990.54
交易舟山维恒
大宗交易2025.09.01-2025.10.3031.924656000.60集中竞价
2025.10.21-2025.10.3134.903563000.46
交易舟山智鉴
大宗交易2025.09.0132.153400000.44
合计15789992.0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73905010.0168563518.86
舟山维恒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3905010.0168563518.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4493008.3457530007.44
舟山智鉴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493008.3457530007.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股份减持期间,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严格遵
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上述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届满,实施情况与预披露一致,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实际股份变动总数未超过股份减持计划中披露的股数上限。
3.舟山维恒、舟山智鉴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及控股股东、实控人金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份减持的价格未低于公司以股份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四、备查文件
(一)成贤一期、雅枫一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二)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