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0证券简称:翔楼新材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或“公司”)2025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6年3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6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6〕709号)。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认购浙
江银杏未来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事项构成财务性投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3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故应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应的发行股票数量。
同时,公司已于近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发行股票数量亦相应调整。
一、新增财务性投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出资3000万元认购浙江银杏未来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事项属于财务性投资,需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中进行扣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新增财务性投资。
本次新增财务性投资后,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仍小于30%,本次新增财务性投资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新增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鉴于公司于近日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价格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发行股票数量亦同步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
鉴于上述新增财务性投资及利润分配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0.15元/股调整为34.11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由2000000股调整为2060979股,其中钱和生认购
1470243股(对应金额50149988.73元),和升控股认购590736股(对应金额
20150004.96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00300000元调整为
70299993.6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