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0证券简称:翔楼新材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厂
区2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和生先生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45362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3042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2319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2849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29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
2319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8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0%;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06%;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9%;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52%;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9%;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52%;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80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69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90%;反对80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5、《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47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12%;反对9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47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12%;反对9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钱和生、唐卫国、钱亚萍、钱雅琴、曹菊芬、张玉平、张骁、金方荣回避表决。
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9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2%;反对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57%;反对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反对7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69%;反对7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8、《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527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1%;反对8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
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5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75%;反对8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7%。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9、《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74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3%;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6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1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74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3%;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6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1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88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0%;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06%;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27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0%;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6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65%;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综上,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