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1证券简称:唯万密封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运通路196弄6号楼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静先生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97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57077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896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05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8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896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7%。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7%。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79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7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9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80%;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1%;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关联股东董静、薛玉强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关联股东董静、薛玉强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累积投票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静、薛玉强、刘兆平、李厚宁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董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783211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3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038%。
10.02《选举薛玉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783110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2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22%。
10.03《选举刘兆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78313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2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145%。
10.04《选举李厚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78313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2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144%。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张瑞申、张睿、杜爱武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张瑞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578311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2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39%。
11.02《选举张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78311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21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28%。
11.03《选举杜爱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783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62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周曦澍律师、郑泽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