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1证券简称:唯万密封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现行薪酬管理制度,结合经营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董静董事长总经理现任264.61
薛玉强董事,副总经理现任228.61刘兆平董事,副总经理现任78.87沈明宏董事离任0.00
李厚宁董事现任111.45
韦烨独立董事现任6.00
吕永根独立董事现任6.00
张瑞申独立董事现任6.00
陈仲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63.15
刘正山董事会秘书现任70.35
合计----835.04
注1:公司董事李厚宁先生在公司全资孙公司广州加士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不再额外为其发放董事薪酬。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止。
(三)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内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市场薪资水平、个人能力、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不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2、绩效薪酬:分为岗位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岗位绩效薪酬与
岗位固定指标达成情况挂钩,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年度经营目标挂钩。岗位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评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设置标准如下:
绩效薪酬职务基本薪酬岗位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
总经理30-10030-10020-10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10-7010-10010-100
秘书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超额利润分享、
任期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效益决定增长范围、效率调节增长幅度,水平调控增长目标等原则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五)其他事项
1、高管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
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已递延的绩效薪酬及未解锁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2、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董事、高管如兼任多个管理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4、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5、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
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在其权限范围内适时调整薪酬体系。
6、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可以
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