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证券简称:国能日新公告编号:2026-04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2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81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激励对象17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5.8153万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0.382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
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4331万股;
3、归属价格(调整后):22.11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8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100.3822万股、17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办理5.433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171.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89.2630万股的
2.41%。其中,首次授予156.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20%,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1.23%;预留15.0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77%。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5元/股。
5、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可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可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40%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进行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40%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30%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归属期30%留部分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度进行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40%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30%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归属期30%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2年为基数,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A),根据下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较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A)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325.00%22.50%
第二个归属期202456.25%50.60%
第三个归属期202595.30%85.77%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100%
较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A) An≦A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权益分派导致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
1、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05万股调整为218.47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80万股调整为10.92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0万股调整为10.08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5元/股调整为38.89元/股。
2、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8.89元/股调整为38.44元/股。
3、2026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09.1600万股调
整为351.388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0.9200万股调整为18.3456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00万股调整为16.9344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8.44元/股调整为22.11元/股。
(二)人员离职和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量调整2026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88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首次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05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首次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E”,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11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050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归属期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7年4月23日。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序号归属条件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1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
2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励对象的情形,满足归属条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件。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除离职激励对象外,其他首次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要求。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较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A)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第三个归属期202595.30%85.77%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258号):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
4 A≧Am 100%较 2022年净利润增长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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