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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62证券简称:国能日新公告编号:2025-056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以总

股本1001847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7086815.5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20221656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01847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2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0018471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22165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1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资本公积金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转增股本数

股数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2916342329.11%58326843499610729.11%

通股/非流通股二、无限售条件7102129170.89%142042588522554970.89%流通股

三、总股本100184714100.00%20036942120221656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20221656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78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起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若

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1幢二层227号

咨询联系人:池雨坤

咨询电话:010-83458109

传真电话:010-8345810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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