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163证券简称:宏德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00083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70741.2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373330.24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07961.50元,提取任意
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27364814.4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02268715.20元,股本总数为8160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2268715.20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8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20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200000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02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临时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2000001020000020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770741.2921345725.0748771130.0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3361480.7233147373.1638548581.83
营业收入(元)856957858.94651712544.65697044411.8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27364814.4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02268715.2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08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6962532.143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40800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5057435.71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5.22%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2临时公告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在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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