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5证券简称:锐捷网络公告编号:2026-016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或“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79545454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批程序2026年3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
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350048.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69210776.31元。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440473274.74元;报告期内,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921077.63元,支付普通股股利344318181.7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4906845.0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8858235.24元。股本基数为
795454545股。
(三)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董事会拟定
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股份
总数79545454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7613636.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1818181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13636363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四)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417613636.13元(含税),占本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97%。
(五)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每股转增股份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2(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17613636.13344318181.70318181818.0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350048.61574081854.46401196812.89
(元)
研发投入(元)2085714991.692192720042.572288556057.05
营业收入(元)14316257889.6011698764748.9111541569858.79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714906845.01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248858235.24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080113635.91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57209571.9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080113635.91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6566991091.31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7.49%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80113635.9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及合规性。
四、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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