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5.89元
/股调整为15.3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5.89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616846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27600股后的85240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51144520.80元。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86168468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27600股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935410元。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时购买价格调整计算方式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因此,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为15.89-0.5935410=15.30元/
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
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按照《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