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7证券简称:建研设计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1.为推动设计牵头 EPC 业务发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安徽兴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物业”)、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元信息”)成立联合体(本公司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分工协议书》,由该联合体承揽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直接采购的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并与安徽国控集团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245.73万元(含税),其中本公司设计费15.73万元(含税),两家联合体成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智能化建设费合计230.00万元(含税)。
同时,根据《联合体分工协议书》,上述 EPC 项目合同总价款将由安徽国控集团统一转至本公司,本公司除收取设计费15.73万元外,还将从两家联合体成员享有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智能化建设费中收取管理费合计9.20万元(含税),并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向两家联合体成员支付扣除管理费外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智
能化建设费合计220.80万元。本公司会计核算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审图公司”)为
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防控劳务派遣用工风险,提升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质效,拟与安徽省安征信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征信用”)签订《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合同》(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合同》),由安征信用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1万元(含税);相关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福利、社保、公积金等预计不超过436.50万元(含税),安征信用将在收到审图公司按月支付的相关款项后及时代付给劳务派遣员工,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437.51万元(含税)。
(二)关联关系
安徽国控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兴业物业、宏元信息、安征信用均为安徽国控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安徽国控集团、兴业物业、宏元信息、安征信用均为本公司关联人,以上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欧园先生、朱梦娣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与安徽国控集团及兴业物业、宏元信息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45.7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26%;审图
公司与安征信用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7.5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7.2.11条规定,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安徽国控集团的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比例为0.89%(包括本次关联交易),故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国控集团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8783B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虞建斌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 808 号徽盐世纪广场 A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财务咨询;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投资管理、国有资产和股权运营管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徽国控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
2.主要财务数据
安徽国控集团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3685万元,净利润273105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15008450万元,净资产为50152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具体关联关系说明安徽国控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国控集团为公司关联人,公司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人信用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安徽国控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兴业物业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兴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907977103
注册资本:5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代浩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二环与徽州大道交叉口向南150米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北楼二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专用设备修理;房地产经纪;
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
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托育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幼儿园外托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幼儿教育服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兴业物业的控股股东为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2.主要财务数据
兴业物业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19.00万元,净利润8.86万元;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3855.08万元,净资产为1266.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兴业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兴业物业为公司关联人,公司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人信用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兴业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宏元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690408964
注册资本:6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潘申琴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路北侧鸿诚大厦801-8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信息化项目监理,检验检测,软件测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宏元信息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2.主要财务数据
宏元信息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5.16万元,净利润51.49万元;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420.03万元,净资产为351.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宏元信息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宏元信息为公司关联人,公司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信用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宏元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安征信用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安征信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56800235R
注册资本:2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王平安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 808 号徽盐世纪广场 A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修复服务;软件开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咨询服务业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征信用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2.主要财务数据
安征信用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57.98万元,净利润61.25万元;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522.03万元,净资产为238.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安征信用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征信用为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审图公司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安征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一
安徽国控集团直接采购的 EPC 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245.73 万元,其中本公司主要负责项目设计与现场管理等,设计费为15.73万元,管理费为9.20万元,合计24.93万元;兴业物业主要负责项目全部施工(除智能化外),相关费用为
140.16万元;宏元信息主要负责项目全部施工(除装饰及安装外),相关费用为
80.64万元,两家联合体成员的款项将在本公司收到全部合同款项后按照项目实
际进度予以支付。本公司将按照净额法确认项目收入。
(二)关联交易标的二
安征信用为审图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工作,期限三年,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1万元;相关派遣员工的薪酬、福利、社保、公积金等预计不超过436.50万元,两项金额合计不超过437.5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安徽国控集团 EPC 项目系其依据《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相关规定直接采购,该项目设计费、管理费均按照近两年公司承揽的其他设计牵头 EPC 项目的计费方式与标准,经与安徽国控集团和联合体成员兴业物业、宏元信息充分协商后确定。审图公司选聘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价格系通过对市场上多家劳务派遣服务企业进行询价比价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兴业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徽国控集团 EPC 项目。
(2)工程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二环路西南,合肥兴业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内容包括室外开敞走廊封闭处理、室内装饰装修、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2.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4月23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4月23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2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2457300.00元。其中: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1573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1460000.00元;智能化
建设费(含税):人民币840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付款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工程设计费及建安费付款方式:待竣工验收、审计及
项目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款的100%;工程质保金为合同最终审核价款的3%,可以采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担保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
5.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出现下列情形时: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未能按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合同中有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形时: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对其提供的工程物资进行检
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工程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
或适用法律不允许分包的,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6.争议解决
根据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7.合同生效
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二)《联合体分工协议书》主要内容甲方(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联合体成员一):安徽兴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丙方(联合体成员二):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及方式
(1)合作内容安徽国控集团相关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
(2)合作方式
甲方为 EPC 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度和质量等向发包人承担责任;甲方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全面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参与方的工作,并对其他参与方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对甲方负责,甲方和联合体成员就各自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负责该工作内容的联合体成员追偿;甲方除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任务外,尚负责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工作;乙方、丙方负责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及材料采购工作,并参与项目的整体管理工作。
2.主要合作事项约定
(1)项目工程款由发包人统一转至甲方基本账户。甲方经发包人同意后,按实际进度向各方发放对应工程款。
如联合体成员未能按照建设单位、项目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及发包人的要求
完成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条款向乙、丙方进行索赔。因乙、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发包人、行政机关处罚、被起诉、被执行的,乙、丙方应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2)项目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2457300.00元。其中:设计费(含
税)人民币157300.00元;乙方建安费(含税)人民币1460000.00元;丙方建安费(含税)人民币840000.00元。
(3)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为乙丙双方建安费4%,此费用甲方独自享有。
(4)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收取为每笔工程款支付金额的4%同比例扣留。
3.其他
(1)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项目质保期届满、全部款项结清、无任何遗留争议后终止。
(2)协议书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务派遣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安征信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服务内容与安排
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包括: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薪资计算与发放、劳动法规政策咨询等。派遣人员的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具体事项由甲方出具的《派遣员工通知书》确定。
2.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
3.费用及其结算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费为:35元/人/月(含税);三年服务期内,服务费共10080元(8人)。服务期内派遣人员数量如有变化,总服务费将按人数相应调整,据实结算。
(2)甲方以公历月为周期向乙方支付月费用。
4.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费用时,每延迟一日以应付款项为基
数按当期一年期 LPR 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员工工资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或甲方未按时支付员工加班费、奖金的,甲方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外,还应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有)。甲方已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发放给员工的或未向社保机构缴纳的,乙方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发放给员工并按要求补缴外,还应当承担逾期支付工资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漏交迟交社保后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延迟支付前述费用的,每延迟一日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当期一年期 LPR 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5.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生效
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安徽省建筑设计行业率先开展 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现为合肥市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双试点单位,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承接由安徽国控集团直接采购的设计牵头 EPC 项目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持续积累设计牵头 EPC 项目实践经验,提升在省内 EPC业务领域的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目标和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审图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运营管理所需,通过选聘合规管理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的劳务派遣公司,有利于子公司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防范劳务派遣用工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定价参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国控集团的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0.43万元(未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7%。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对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日期(万元)安徽国控集团控安徽省阳光采购股子公司安徽省
服务平台有限责产权交易中心有1.03接受劳务2025年3月任公司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控集团控安徽省阳光采购股子公司安徽省
服务平台有限责产权交易中心有0.30接受劳务2025年5月任公司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控集团控安徽省阳光采购股子公司安徽省
服务平台有限责产权交易中心有1.00接受劳务2025年7月任公司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控集团全资子公司合肥兴安徽江淮兴业餐
业经济发展有限150.00接受劳务2025年8月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控集团控安徽省阳光采购股子公司安徽省
服务平台有限责产权交易中心有2.00接受劳务2025年11月任公司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兴业经济发安徽国控集团控
2.90提供劳务2025年12月
展有限公司股子公司
合肥兴业经济发安徽国控集团控2.20提供劳务2025年12月展有限公司股子公司安徽国控集团控安徽省阳光采购股子公司安徽省
服务平台有限责产权交易中心有0.01接受劳务2026年4月任公司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国家大学科安徽国控集团控
技园有限责任公1.35提供劳务2026年4月股子公司司
合计/160.79//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以上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也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对公司持续积累设计牵头 EPC 项目实践经验,提升在省内 EPC 业务领域的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目标和利益;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防控劳务派遣用工风险以及降低管理成本。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为参照,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允、合理。该等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的风险或者其他不当利益安排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联合体分工协议书》;
(四)《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