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万元,其中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10.28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2.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1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16741.5016741.50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8779.908779.90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4039.664039.66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49.222949.22
合计32510.2832510.28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为1389.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投入募投资进项目原计划达到预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集资金金额度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
16741.500.000.00%2027年12月31日
提升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
8779.9024.910.28%2027年12月31日
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4039.66354.958.79%2027年12月31日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49.221009.5434.23%2027年12月31日
合计32510.281389.40--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省南京市目”之镇江分支机构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1、镇江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2MA1YDMD462
2(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经营场所:镇江市京口区经十四路656号名仕佳园7幢2层104室
(5)负责人:江深
(6)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6日
(7)经营范围:建筑、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环境景观、室内外装潢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图文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的原因
镇江分公司作为公司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确定的分支
机构之一,属于扩建项目,公司拟借助早期在镇江积累的市场经验和项目业绩,继续扩大该区域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作为江浙沪地区的业务拓展延续区,为公司整体发展提供业务支持。但自2022年以来,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下行期,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竞争激烈,导致镇江分公司近几年在镇江的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考虑镇江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为继续完善省外市场布局,通过前期市场调研和分析,根据南京市场一些勘察设计项目具体要求,本着审慎开展分支机构建设、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的原则,公司拟注销镇江分公司,并在南京新设分公司。
(三)拟开设的南京分公司基本情况
1、南京分公司的定位
南京分公司现阶段主要以开拓南京市建筑设计业务为主,随着业绩的积累,逐步拓展南京周边地区乃至整个江苏省的建筑设计市场,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2、南京分公司的建设方案
(1)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负责人:由公司总部人员兼任。
3(3)经营场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拟注册地址)。(4)经营范围:建筑、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环境景观、室内外装潢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
(5)建设计划:根据公司异地发展战略及初步选址方案,南京分公司拟通过租赁物业的方式开设。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与原镇江分公司的投资估算保持一致。
(6)投入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当前行业与市场形势、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效益提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关于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暨变更“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宜。
六、保荐机构意见
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建研设计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5(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王兴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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