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49700657.73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4614320.73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
管理取得收益6727876.18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26789477.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
1资金余额360106757.1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106757.11元,保本型理
财产品余额344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修订,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和2024年5月及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合规。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经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8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存储专户5个,超募资金存储账户3个。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明细如下:
2单位:元
序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存储方式
1中国银行合肥政府广场支行1842647038262521228.58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
26341165533589445.51活期
区支行
3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34010401600010818511671788.17活期
4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行81123010108007853892395409.98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53413230000130014539561614738.72活期
屯溪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
6767301880003103443464429.32活期
行
7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520609514071000002668850.24活期
8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551902229910711180866.59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小计16106757.11-
9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1380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0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1958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1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221121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2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219219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3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2330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4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20734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5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5519022299780009843000000.00结构性存款
16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55190222997800084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
177673018100010783411000000.00结构性存款
行
18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34010401600013217948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结算账户余额小计344000000.00-
合计360106757.11-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900657.73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14320.7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公司拟新建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变更至公司总部现有办公大楼的一楼及九楼闲置空间。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对建筑设计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为新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4282.88万元,本报告期使用超募资金418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1218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以上资金于2022年5月13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3年5月31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
4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且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为进一步完善设计服务网络布局,提升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80万元与蚌埠产城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60%,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资金于2024年3月29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4、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4年8月6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3年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2、经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5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3、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收回。
4、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344000000.00元。本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收益率是否银行名称金额购买日到期日
(%)赎回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7700.002024.1.22024.1.312.60是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8000.002024.2.12025.1.202.70否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10000.002024.2.12025.1.202.95否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10000.002024.2.12024.11.52.95是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5300.002024.2.12024.8.22.75是
6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5100.002024.2.12024.5.12.70是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5100.002024.5.62024.8.62.50是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1100.002024.8.62024.11.62.35是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5300.002024.8.62024.12.62.44是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10000.002024.11.82025.1.202.40否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1100.002024.12.42025.1.202.158否
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5300.002024.12.102025.1.202.20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鉴证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0786号)。报告认为,建研设计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研设计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结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研设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研设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7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52660.00入募集资4970.07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入募集资13461.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金总额-是否已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本年度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变更项承诺投资资总额投入金累计投入投资进度用状态日期实现的预计效益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总额(1)额金额(2)(%)(3)效益化分变更)=(2)(/1)承诺投资项目
1.新兴业务拓展及
设计能力提升项否16741.5016741.50---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否目
2.设计服务网络平
否8779.908779.9024.3624.920.282027年12月31日-1.89不适用否台建设项目
3.信息系统建设项
否4039.664039.6683.86354.948.79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4.创新研发中心建
否2949.222949.22681.85901.5830.57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
8承诺投资项目小
32510.2832510.28790.071281.443.94--1.89--
计超募资金投向
1.尚未指定用途否2102.882102.88-------
2.永久补充流动资
否12000.0012000.004000.0012000.00100.00-金
3.投资设立控股子
180.00180.00180.00180.00100.002024年2月26日-51.40不适用否
公司超募资金投向小
否14282.8814282.884180.0012180.0085.28--51.40计
合计46793.1646793.164970.0713461.4428.77--53.29--
1.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将全部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均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延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是在公司总部现有土地上建设科研生产大楼二期,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总部设计中心的规模,加大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同时引进一批高素质设计人才,进一步提升总部的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虽然本项目在前未达到计划进度
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公司总部所处的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两条市政道路同时进行双向或预计收益的情
下穿改造施工,对交通通行情况影响较大,该项目受周边条件限制影响,施工条件很难满足,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启动实施。同时,2022况和原因(分具体年以来,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需求萎缩,竞争不断加剧,且报告期内行业依然延续低迷态势。在经营困难的形势下,公项目)
司启动本项目大额度投资建设可能面临投资效益难以收回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现状、公司战略规划及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未启动本项目建设。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拟在国内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五个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以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扩大对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实现区域市场服务本土化,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和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已有重庆分公司完成建设,该分公司专注于西南区域市场的开拓,累计实现效益-38.73万元。
9但在上海分支机构建设中,为应对市场环境及行业形势的急剧变化,公司将实施方式由自建分支机构变更为合资设立上海子公司,因
此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加之在行业深度调整的形势下,公司拓展省外市场的难度和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显著加大,因此须更加谨慎地开展分支机构建设,目前深圳、海口等城市的分支机构建设尚未开始。以上因素共同导致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信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高效技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公司信息化平台得到全面升级,有效提升了数据互联互通性和公司管理、协同设计、质量管控等水平。但由于该项目的部分建设需要与上述“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的新建科研生产大楼二期紧密结合,因此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针对当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前沿技术和行业发展方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建筑专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双碳、智能建筑、BIM 技术应用研究等为重点研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业务发展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公司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处于建设期,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围绕专项特色建筑设计研究、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申报,推动相关标准制定等,不断促进科研实力的提升。但受建设场地的影响,本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鉴于以上,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了延期。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上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暂无法判断。
2.“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51.40万元,主要系蚌埠高新于本报告期刚刚成立,公司
正在积极申报业务开展所需的资质、暂未开始承接项目所致;“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主要系蚌埠高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无说明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282.88万元,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本报告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用途及使用进展*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80万元与蚌埠产情况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60%,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2024年3月29日,上述资金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账户。
10*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于2024年8月6日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300.00万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地点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拟新建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变更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总部现有办公大楼的一楼及九楼闲置空间。
情况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对建筑设计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为新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无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无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无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无额及原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36010.68万元(含利息净收入2678.9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和进行现金尚未使用的募集管理。其中:
资金用途及去向*计划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
*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11*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余额为344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无题或其他情况12(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王兴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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