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6页
三、附件……………………………………………………………第17—20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7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8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9—20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4220号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建研设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建研设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4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建研设计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彭卓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文昌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第2页共14页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度共投入募集资金4364358.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978679.29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款
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10057539.88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36847017.7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65799938.4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793140.35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6798.08元,结构性存款余额3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第3页共20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监管规定修订,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和2024年5月及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的合规。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公司原开立用于存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8个,于2025年度注销2个、新开立1个。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7个,均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相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8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户5个,超募资金专户3个。
经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95986882.82元全部转存至新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专户注销,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合肥
政府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65544678.10元全部转存至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合肥
自贸试验区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专户注销,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关于胜利路支行更名的通知》,自2025年12月8日起,公司原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龙川路支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明细如下:
第4页共20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存储方式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
16341165535576594.07活期
验区支行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
281123010108007853893550639.70活期
行
3交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3413230000130014539561990612.01活期
4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龙川路76730188000310344647716.30活期
5支行767301808050156663002046.34活期
6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520609514071000002801010.93活期
7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551902229910711224521.00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小计15793140.35
8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100510550288.93活期
9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31826509.15活期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小计6798.08结构性
10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49413000000.00
存款结构性
11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5253000000.00
存款结构性
12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64736000000.00
存款结构性
13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37210000000.00
存款结构性
14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25117000000.00
存款结构性
15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3558178000000.00
存款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龙川路结构性
167673018100010962293000000.00
支行存款
结构性存款余额小计350000000.00
合计365799938.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64358.56元;
第5页共20页截至2025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78679.2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
见附件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5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之在镇江开设的分公司注销,同时在南京新设分公司。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基于建筑设计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作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省外设计服务网络布局,加大对长三角核心城市群的市场开拓,也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原镇江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新设南京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除此之外,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无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之“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2919550.21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4282.88万元,2025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1218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以上资金于2022年5月13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第6页共20页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3年5月31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且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为进一步完善设计服务网络布局,提升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经营
目标的实现,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80万元与蚌埠产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60%,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资金于2024年3月29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4.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4年8月6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
第7页共20页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为满足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和6月
20日分别在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和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4.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
称、期限、收益率等情况列示如下:
产品金额是否
银行名称购买日到期日收益率(%)名称(万元)赎回渤海银行合肥政结构性
25800.002025.1.212025.6.262.33是
务区支行存款中国光大银行合结构性
9200.002025.1.212025.4.212.30是
肥龙川路支行存款中国光大银行合结构性
9200.002025.4.222025.6.262.30是
肥龙川路支行存款渤海银行合肥政结构性
27100.002025.6.272025.8.272.15是
务区支行存款兴业银行合肥屯结构性
7900.002025.7.12026.1.122.00否
溪路支行存款渤海银行合肥政结构性
17800.002025.9.92026.1.121.65-1.83否
务区支行存款中国光大银行合结构性
9300.002025.9.102026.1.121.55否
肥龙川路支行存款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6579.99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3684.7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1.计划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3.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投项目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第8页共20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第9页共20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66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6.43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97.87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变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实现的效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分改变)(1)(2)(3)=(2)/(1)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新兴业务拓展
及设计能力提升否16741.5016741.50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是项目
2.设计服务网络
否8779.908779.903.6028.520.322027年12月31日-64.79不适用是平台建设项目
3.信息系统建设
否4039.664039.6640.53395.479.79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4.创新研发中心
否2949.222949.22392.301293.8843.87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第10页共20页承诺投资项目
32510.2832510.28436.431717.875.28—-64.79——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尚未指定用途否2102.882102.88———————
2.永久补充流动
否12000.0012000.00—12000.00100.00————资金
3.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蚌埠高
否180.00180.00—180.00100.002024年2月26日-36.93否否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向
14282.8814282.88—12180.0085.28—-36.93——
小计
合计-46793.1646793.16436.4313897.8729.70--101.72--
1.“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晚于计划投入进度的主要原因如下:
(1)实施地附近市政道路施工影响了项目启动。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
宿松路交口西南角的公司总部现有地块上。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两条市政道路同时进行双向下穿改造施工。因繁华大道是合肥市重要的东西向交通干道,宿松路是合肥市南部南北向交通网络“大动脉”,两条主干道同时改造施工后,对该区域的交通通行情况影响较大。本项目受道路通行限制影响,施工条件很难满足,导致未能按照原计划时间顺利启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行业深度调整影响公司业务扩张计划。进入2022年后,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建筑设计行业步入整体
性下行周期,市场需求持续萎缩,竞争加剧,企业盈利能力承压下行。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亦面临显著经营压力,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服务价格下行,业务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与此同时,以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革命,正推动建筑设计行业从传统的经验驱动、人力密集模式,向数据驱动的自动化、智能化模式深度转型,传统人力投入的边际效益大幅降低。在此背景下,依靠扩大人员规模实现产能扩张的传统发展路径,已无法适配当前技术迭代与行业变革的节奏。若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很可能面临募投
第11页共20页项目建成后产能利用率不足,以及因折旧摊销大量增加而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为
避免盲目扩张产能带来的经营风险,至2025年末公司尚未启动建设本募投项目,也未投入募集资金。
2.“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晚于计划投入进度的主要原因如下:
本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在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5个城市的分公司开设,以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布局,扩大对省外区域市场的辐射能力。但在实施期间,市场环境及行业形势发生了变化,随着行业深度调整,整体性盈利能力呈现下滑态势,公司省外重点市场开发难度及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大,投资效果可能达不到预期盈利要求。因此,公司决定审慎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分公司建设,调整发展节奏,放缓设立进度,降低短期非必要的运营费用支出,从而影响了本项目的投资进度。此外,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有些省外市场因实际运作需要,通过与当地原有设计团队合作更加有效,因此相关市场的分公司建设计划暂停,代之以自有资金合资设立子公司(上海研泊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布局,导致募集资金未按计划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本募投项目的重庆分公司已完成建设,该分公司专注于西南区域市场开拓,累计实现效益-102.07万元。另一分支机构镇江分公司为本项目原定扩建项目,公司拟借助早期在镇江积累的市场经验和项目业绩,继续扩大该区域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作为江浙沪地区的业务拓展延续区,为公司整体发展提供业务支持。但自2022年以来,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下行期,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竞争激烈,导致镇江分公司近几年在镇江的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考虑镇江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为继续完善省外市场布局,通过前期市场调研和分析,根据南京市场一些勘察设计项目具体要求,本着审慎开展分支机构建设、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的原则,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
根据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了原镇江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新设南京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南京分公司累计实现效益-1.45万元。
3.“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晚于计划投入进度的主要原因如下:
(1)近年来建筑设计行业深度调整,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公司适度调整了投资节奏和步伐,具体
到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公司秉承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募投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谨慎、科学,并根据行业重点领域或方向及公司战略规划(如数字化及 AI 技术应用)采用边建设边投用的方式推进,以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行业趋势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截至报告期末,项目仍在持续投入实施。
第12页共20页(2)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内容及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各建设板块的
资金投入量,压缩成本,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募集资金投入。
(3)项目部分待建内容如服务器、专业机房等,因现有办公大楼暂无空间实施建设,需在原募投项目“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拟建设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中进一步实施,但“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一直未启动建设,导致本项目进度放缓。
4.“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晚于计划投入进度的主要原因为: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原募投项目“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拟建设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中,该项目一直未启动建设,本项目则受建设场地的影响,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为满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开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项目的实施地点
变更至公司总部现有办公大楼的九楼闲置空间。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持续推进本项目实施,完成了办公大楼九楼闲置空间的改造与装修等工作,并围绕专项特色建筑设计研究、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低碳、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申报,推动相关标准制定,提升公司科研实力,为新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上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暂不适用,无法判断。
5.“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效益为-36.93万元,累计实现
效益-88.33万元。主要系蚌埠高新于2024年2月成立,2024年11月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开始逐步承接项目、积累业绩、开拓市场,加之随着行业进入下行期,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滑,多种因素致使该子公司效益未达到预期。
1.“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当时的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自身业务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制定的产能扩张计划,旨在提高公司总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部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创新创意能力,拓展新兴业务,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由于建筑设计行业与经济周期紧密相连,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等因素。国民经济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会推动本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景气度;反之,行业的发展速度将会减缓。2022年以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
第13页共20页建筑设计行业步入整体性下行周期,市场需求持续萎缩,竞争加剧,企业盈利能力承压下行。公司建筑设计业
务亦面临显著经营压力,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服务价格下行,业务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与此同时,以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革命,正推动建筑设计行业从传统的经验驱动、人力密集模式,向数据驱动的自动化、智能化模式深度转型,传统人力投入的边际效益大幅降低。在此背景下,依靠扩大人员规模实现产能扩张的传统发展路径,已无法适配当前技术迭代与行业变革的节奏。
基于上述因素考虑,若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很可能面临募投项目建成后产能利用率不足,以及因折旧摊销大量增加而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为避免盲目扩张产能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尚未启动建设本募投项目,也未投入募集资金。
2.“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系公司在2021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顺应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拓展业务区域范围,谋求外延式增长的战略部署,旨在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全国化布局,大幅提升公司网点的属地经营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业务规模。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内基础设施投资逐步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不断下降,2025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外部环境变化及下游行业波动的影响直接传导至建筑设计行业,建筑设计业务的高增长态势发生了深刻改变,行业整体面临下行压力,市场需求增长空间不断缩小,工程项目订单大幅减少且获取难度不断加大,竞争加剧,进而影响了建筑设计企业的设计周期和收入规模。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形势下,经审慎评估拟建设的分支机构所在目标市场对公司产能扩张的战略价值后,公司认为继续投入资源进行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面临的难度、不确定性及投资风险显著增强,项目的经济效益已不再显著,难以获取预期的投资回报。
综上,根据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和“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后,相关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行业形势,审慎规划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第14页共20页(公告编号:2026-004)、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282.88万元,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600.00万元。除此以外,报告期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内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2180.00万元,尚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2767.32万元(含利息净收入664.44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省外设计服务网络布局,加大对长三角核心城市群市场开拓,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调整组织架构,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根据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了原镇江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新设南京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投项目之“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共计2919550.21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安全合理地使用闲置资金,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
第15页共20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以上股东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3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5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36579.99万元(含利息净收入3684.7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计划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3.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第16页共20页第17页共20页第18页共20页第19页共20页第20页共2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