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证券简称:通灵股份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楼 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荣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707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2456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
38248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7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35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
3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并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30%;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9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0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30%;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9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930%;反对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9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4、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6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5%;反对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01%;反对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2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6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2%;反对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98%;反对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2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依见、王阳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