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江苏通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公司”)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丽,196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审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经在江苏省劳动经济学校(现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任助教、讲师等职务;在江苏省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现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任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科技大学副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通灵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通灵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3次,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7
其中:应出席次数7现场出席次数7委托出席次数0缺席次数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股东会召开次数4
其中:列席次数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未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确认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履职共计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公司现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了解,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线上及线下的交流沟通。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及对市场、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丽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