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9证券简称:零点有数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1600号黄浦中心大厦13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股份4050257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083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人,代表股份41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40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40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9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3%;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9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3%;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98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59%;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9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3%;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97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03%;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