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锡南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宁文科联系电话:0755-2383520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祉逾联系电话:0755-23835201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是,根据公司内控评价报告、会计师内部控制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是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1(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是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近期资本市场政策等事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不适用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不适用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
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不适用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
1.信息披露不适用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阅
2.公司内部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
制度的建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不适用和执行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
3.“三会”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不适用
运作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东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
及实际控制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不适用人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
5.募集资金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不适用
存放及使用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
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
3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司章程及
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6.关联交易不适用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
7.对外担保不适用
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8.购买、出度,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售资产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业务
类别重要事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项(包括对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外投资、风
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不适用险投资、委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托理财、财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
或者其聘请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的证券服务
用情况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存不适用机构配合保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资料。
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括经营环
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境、业务发
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展、财务状
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况、管理状不适用
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况、核心技
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术等方面的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重大变化情题。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是不适用
42.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是不适用
7.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2026年1月,由于原保荐代表人章巍巍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公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祉逾接替章巍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
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
我公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
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确;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5(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宁文科陈祉逾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年月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