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 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忠良先生
非独立董事:李忠良先生、李明杰先生、肖英女士
独立董事:刘志庆先生、金炎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2名,任期
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刘志庆先生、金炎先生、李明杰先生 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刘志庆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刘志庆先生、金炎先生、肖英女士 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金炎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志庆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李忠良先生
副总经理:张明哲先生
副总经理:顾登峰先生
财务总监:沈国林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堵伟刚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堵伟刚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沈国林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保证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李忠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代行人李忠良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66059898
传真:0510-66059856
电子邮箱:xnkj.zqb@xinan-technology.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 20 号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黄建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
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沈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国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
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6 日
附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李忠良,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
于成都科技大学铸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91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曾在无锡动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铸造分厂技术厂长、分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
任忠良铸造厂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锡南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忠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5114.69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1.15%,并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0.28%的股份。李忠良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杰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沈国林先生的妻子是兄妹关系,除此之外,李忠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忠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明杰,男,中国国籍,1995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12 月毕业
于亚利桑那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在无锡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任开发部职员;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在锡南有限担任总经理助理。
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助理。
李明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忠良先生之子,除此之外,李明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885.66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8.86%的股份,并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0.09%的股份。李明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肖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常州工学院工商管理
专业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三达精密五金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任人资部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无锡锡南铝业技术有限公司任管理部经理,
2021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锡南科技管理部总监,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肖英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2%,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金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4 月出生,民建会员,本科学历,律师。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宁波农珣诺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市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金炎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刘志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担任国营无锡市水泥厂会计;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9 月担任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
任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梦阳药业(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 7 月至今任梦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志庆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沈国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1991 年 7 月毕业
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1 年 7 月至 2006年 5 月在宜兴市建设局驻无锡办事处担任主办会计;2006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锡
南有限财务总监;2020 年 9 月至 2026 年 9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沈国林先生的妻子与实际控制人李忠良先生是兄妹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张明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1998 年 7 月毕业
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泽台精密电子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担任生技组长,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泽星(上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锡南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哲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顾登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2001 年 7 月毕业
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担任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在胜赛思-嵘泰(扬州)精密压铸有限公司担
任工程师;2008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在锡南有限历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20 年 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顾登峰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堵伟刚先生,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锡南有限人事部专员,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堵伟刚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