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0证券简称:锡南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2、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冬青路20号
305会议室召开。
3、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李忠良先生主持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62230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0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61996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9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4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9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22%;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6209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22%;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9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22%;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反对1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650%;反对1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350%;弃权0
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9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1%;反对1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65%;
反对1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32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410%。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09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1%;反对1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6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32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41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表决结果:同意6209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22%;反对1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龚丽艳律师、龚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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