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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美敏)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邢美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谨慎、细致且勤勉地行使各项权利。

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4年9月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邢美敏,女,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2013年3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任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至今任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秘书。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召开的每一场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仔细审阅了会议中的所有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融入各议案的讨论环节,贡献出合理的建议,旨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回顾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与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所有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其他关键事项也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必要的审批流程,确保了各项决策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次。本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姓名数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邢美敏10100否

对于提交至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本人都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开展了深入的讨论与交流。基于这些审议和讨论,可以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均未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过程中,对所有议案均给予了赞成的投票,没有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1次,

实际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全面且严谨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部分作废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在此过程中,本人不仅评估了激励计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还积极提供了专业意见,确保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从而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同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指导,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任期内,本人仔细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确保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此外,本人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执行效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亦未行使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权。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作,深入探讨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同时,本人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参与股东大会、密切关注互动易平台上的答复以及公司相关的舆情信息,来深入了解和掌握中小股东的诉求与意见。本人主动与中小股东建立沟通桥梁,倾听投资者的声音,并积极反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优化投资者关系、促进信息透明与沟通方面的积极作用,致力于构建更加和谐、互信的股东关系环境。

7、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通过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正式会议,全面深入地了

解了公司的运营状况、财务表现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状况。同时,本人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通讯手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层管理者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且高效的沟通。本人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波动的潜在影响,密切关注媒体发布的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并将基于个人深入分析与研判所得的建设性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及相应部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深入理解

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全面把握公司管理制度。通过不断提升个人履职能力,本人形成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自觉意识。在此基础上,本人积极为公司提供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每一步发展都符合法规要求及股东最佳利益。

(4)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了全

面且有效的配合与协助。公司方面向本人详尽阐述了其生产经营状况,并制作了详细的会议文件资料,为本人做出独立且公正的判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是基于对公司全面、深入的理解与分析之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决策,充分沟通相关问题,推动公司良性发展及规范运作。同时,依托专业知识,本人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有效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多项关键事务: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编制并发布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面且透明地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此报告历经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严谨审议,获得了包括本人在内的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确保了审议及披露流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精确且详尽,真实映射了公司的运营实况,体现了公司信息披露的高标准与严要求。(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2024年的任职期间,公司有序推动了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工作。具体而言,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上审慎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公司决定将原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从8.77元/股调整至8.66元/股。

同日,鉴于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且首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达成,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合计作废了778.5万股已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此举旨在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公正性与实施效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

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4、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基于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在表决时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公正地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这些努力不仅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也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回顾2024年度,公司及管理层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与配合,本人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正是有了公司的信任与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展望未来,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能够继续保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的态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为所有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美敏2025年4月25日(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邢美敏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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