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1证券简称:易点天下公告编号:2025-05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
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3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59812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33.91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429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38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88%。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1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427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413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反对3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6%;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716%;反对3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7%。
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410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4%;反对3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44%;反对3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69%;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407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3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0%;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52%;反对3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15%;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3%。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9392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6%;反对3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97%;反对3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41%;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2%。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38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4%;反对3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78%;反对3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9%;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9325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955%;反对4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78%;反对4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41%;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32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3%;反对4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8%;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85%;反对4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08%;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7%。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397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7%;反对3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9%;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067%;反对3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0%;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旨印女士、左里阳先生列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