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证券简称:君逸数码公告编号:2025-04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号1号楼12楼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立军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9人,代表股份98469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62784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
3568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9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3人,代表股份2585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17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367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0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
反对6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03%;反对6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27%;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汤士永、陈凯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