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证券简称:君逸数码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余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独立董事余睿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3、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余睿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余睿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余睿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独立董事余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8.00:《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9.00:《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征集主张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3、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2025年5月23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5年5月26日(9:00-11:30、14:0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5年5月23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4)征集方式: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股东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表决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88号1号楼
13层2-7号
收件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5557733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邮箱:dongmi@joyouai.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8)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9)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余睿
2025年5月8日附件: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睿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四
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所持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余睿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授权意见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编码的栏目同意反对弃权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8.00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9.00√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
10.0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征集人仅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00-10.00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议案8.00-10.00行使表决权的同时,可以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并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人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5月23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比例(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