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证券简称:君逸数码公告编号:2026-022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
中段1886号1号楼4单元18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立军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4人,代表股份98264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75839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
22425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1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8人,代表股份2936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70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865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
反对9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8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94%;反对9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0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7%;
反对11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1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78%;反对11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4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
反对11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11%;反对11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3%;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0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1%;
反对10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4%;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1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42%;反对10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2%;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6%。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曾立军、曾海涛、张志锐和杜晓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7354334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1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反对10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3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87%;反对10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4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9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35%;反对9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8%;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9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35%;反对9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8%;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就其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凯、杜婉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