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证券简称:君逸数码公告编号:2026-025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9.9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649%,行权价格为19.07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7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股普通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17248.00万股的 4.0584%。
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4.激励人数:45人(调整前)
5.授予登记完成时的行权价格:19.07元/份
6.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限售规定:
(1)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一个行权期40%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二个行权期30%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三个行权期30%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实际完成值
(X)(单位:万元) (Y)(单位:万元)考核年度
目标值(Xm) 触发值(Xn) 目标值(Ym) 触发值(Yn)
第1个考核期
437664168253245071
(2025年)
第2个考核期
477444547158085532
(2026年)
第3个考核期
517234926062925993
(2027年)公司层面可行权公司层面可行权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
比例(A 业绩完成度) 比例(B)X≥Xm 100% Y≥Ym 100%各考核年度营业
收入实际完成值 (X-Xn)/(Xm-Xn)* (Y-Yn)/(Ym-Yn)*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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