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3证券简称:毓恬冠佳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00元/股(含);该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
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0.975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4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1.951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8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1、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