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认真核查,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启明先生、刘风景先生、董慧女士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启明先生、刘风景先生、董慧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签
署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其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其他情况。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