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证券简称:中科环保公告编号:2025-137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
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华”)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7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近日,公司收到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科瑞华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股)
2025年11月5日—
国科瑞华集中竞价交易5.5185624000.58%
2025年11月7日
合计—85624000.58%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05624861.40%120000860.82%
其中:无限售条
国科瑞华205624861.40%120000860.82%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表中数据为截至2025年12月17日的持股情况。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科瑞华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科瑞华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股份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的情形。
3.国科瑞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国科瑞华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国科瑞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