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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76证券简称:逸豪新材公告编号:2026-014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

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董事张信宸、罗申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不在公司领薪。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不存在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制度规定支付,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合计为511.92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1、董事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具体详见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外还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并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除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四)薪酬构成及确定办法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

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

核等指标最终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

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2公司确定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在公司身兼数职者(包括担任公司、子公司职务),按较高职务所对应的薪酬标准领薪,不累加计算。

三、其他说明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批准后实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按月发放,可根据行业

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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