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6年 10月 9日(星期五)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10月 8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董事张剑萌、张信宸、刘文成、吴雯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开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