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冷大光、谢林海和张信宸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冷大光、谢林海为独立董事,谢林海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2024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吴雯雯、刘文成和张信宸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吴雯雯、刘文成为独立董事,吴雯雯为会计专业人士及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序会议时间召开时间议案号
第二届审计2024年031、《关于开展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月25日2、《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次会议3、《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届审计2024年04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月09日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次会议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3年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7、《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第二届审计2024年04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月21日2、《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
四次会议3、《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2024年08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月13日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五次会议3、《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4、《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6、《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报告》
第二届审计2024年101、《关于报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委员会第十月21日2、《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六次会议
第三届审计
2024年12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委员会第一
月5日2、《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
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5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