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
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德勤华永。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及市场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5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德勤华永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7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德勤华永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如审计范围、人员和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提出了建议。(三)2026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情况、关键审计
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