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37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78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66元,募集资金总额573117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2856828.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0260652.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环验字(2021)0600012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
资金279361500.00元,本次超募资金为230899152.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0916773.91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74069424.82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4069424.82元,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240000000.00元。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573117480.00
减:券商坐扣承销费(含增值税)42514828.79
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530602651.21
加:券商坐扣的增值税从自有资金账户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2406499.74
减: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19029578.20
募集资金实际净额(注1)513979572.75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169069424.82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5000000.00
减: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240000000.00
金管理
减:银行手续费3644.20
加:利息收入21010270.18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916773.91
注1:募集资金实际净额513979572.75元,与募集资金应有净额510260652.00元,差异3718920.75元,原因如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718920.75元,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注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0174861.07元,差异174861.07元,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70838、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071049、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21000023616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备注中国建设银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募
股份有限公司44050165090100001169-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已于2022汕头市分行年9月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用于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
有限公司汕头647075080908-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金园支行用已于2023年8月销户。
交通银行汕头用于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
445006110013000173838-
黄山支行使用,已于2023年9月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用于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2003020329200303976-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汕头安平支行已于2023年9月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用于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
有限公司汕头3916801001000708383942993.67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分行使用。
兴业银行股份用于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
有限公司汕头39168010010007104928269516.62使用。
分行广东华兴银行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21000023616128704263.62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深圳后海支行
合计60916773.91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五
矿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精英”)。
互联精英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及五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022年9月,鉴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开
立的专项账户44050165090100001169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将原募投项目中“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将实施
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将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互联精英。鉴于互联精英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园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647075080908、交通银行汕头黄山支
行44500611001300017383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2003020329200303976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3718920.75元。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另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购买金序受托银产品产品名称额(万起始日期到期日期备注号行名称类型
元)购买金序受托银产品产品名称额(万起始日期到期日期备注号行名称类型
元)兴业银行定期
大额存单3000.002023-1-122023-2-17已赎回
1汕头分行存款
营业部2000.002023-1-122023-3-3已赎回兴业银行定期
2汕头分行大额存单13000.002023-1-132023-12-1已赎回
存款营业部保本中国银行保最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3股份有限1880.002023-1-132023-1-30已赎回低收(机构客户)公司益型保本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最4股份有限(机构客户-二元1920.002023-1-132023-1-31已赎回低收公司型)益型南洋商业本金
银行(中保证“汇益达”汇率挂
5国)有限浮动钩人民币结构性存3000.002023-1-172023-7-17已赎回
公司汕头收益款分行型交通银行保本交通银行蕴通财富股份有限浮动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64000.002023-1-202023-3-21已赎回公司汕头收益60天(挂钩黄金看分行型跌)中国民生2023年2年期按月定期
7银行汕头集中转让大额存单5000.002023-1-202023-3-20已赎回
存款
分行第1期中国银行保本股份有限浮动
8对公结构性存款1880.002023-2-32023-7-3已赎回
公司汕头收益金园支行型中国银行保本股份有限浮动
9对公结构性存款1920.002023-2-32023-7-4已赎回
公司汕头收益金园支行型
东莞银行保本400.002023-2-22已赎回
10智能存款2023-2-17
深圳分行型12002023-8-14已赎回广东华兴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定期
11银行深圳分行单位大额存单3000.002023-2-242023-11-26已赎回
存款分行2023年第0010期广东华兴定期广东华兴银行深圳
122000.002023-3-72023-11-26已赎回
银行深圳存款分行单位大额存单购买金序受托银产品产品名称额(万起始日期到期日期备注号行名称类型
元)分行2023年第0014期中国民生定期
13银行汕头对公大额存单5000.002023-3-202023-9-20已赎回
存款分行交通银行保本交通银行蕴通财富股份有限浮动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44000.002023-3-242023-5-24已赎回公司汕头收益61天(挂钩黄金看分行型跌)交通银行保本交通银行蕴通财富股份有限浮动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54000.002023-6-122023-7-17已赎回公司汕头收益35天(挂钩汇率看分行型涨)南洋商业本金
银行(中保证“益汇”汇率挂钩
16国)有限浮动3000.002023-9-12023-12-1已赎回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公司汕头收益分行型中国民生
定期2025-8-21
17银行汕头对公大额存单5000.002023-9-21已赎回存款(可转让)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3年期(可大额
18有限公司定期存款5000.002023-12-19提前支取、未赎回
存单深圳后海可转让)支行
1000.002023-12-202025-07-20未赎回
银行
中国民生1000.002023-12-202025-07-20未赎回
19存款定期存款
银行1000.002023-12-212025-08-21未赎回类
1000.002023-12-212025-08-21未赎回
南洋商业结构
银行(中本金保证浮动收益
20性存2000.002023-12-202024-06-20未赎回
国)有限型款公司兴业银行三年期(可定期
21汕头分行大额存单130002023-12-22转让、可提未赎回
存款营业部前支取)
(四)其他说明
1.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同时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实施地点为深圳市,为方便后续房产管理和员工社保缴纳、促进人员稳定性和业务开展,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互联精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4.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15%,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完成6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划转。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将“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1月5日延长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1-12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026.0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89.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569.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569.6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06.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92%项目项目截至期达到可行承诺投资是否已变末投资本年是否预定性是项目和超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截至期末累计进度度实达到本年度投入金额可使否发
募资金投(含部分资总额资总额(1)投入金额(2)(%)现的预计用状生重向变更)(3)=效益效益态日大变
(2)/(1)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城
市综合解2024-1不适
否12572.7012572.700.000.000.00%-否
决方案升1-5用级项目
2、大数据不适
是3763.60-是应用技术用中心建设项目
3、营销服
务体系升不适
是1599.85-是级建设项用目
4、补充流100.17不适不适
否10000.0010000.000.0010017.49-否
动资金%用用
5、深圳综
100.002024-8不适
合运营中5569.675569.675569.67-否
%-24用心项目承诺投资
27936.1528142.375569.6715587.15-
项目小计超募资金不适不适不适
-------投向用用用
1、补充流100.00不适不适不适
否6500.006500.000.006500.00-
动资金%用用用
2、未明确不适不适不适
否12403.2212403.22000%-流向用用用
3、深圳综
2024-8不适
合运营中4186.694186.691319.791319.7931.52%-否
-24用心项目超募资金不适不适不适
-23089.9223089.921319.797819.79--投向小计用用用不适不适不适
合计-51026.0751232.286889.4623406.94--
用用用(1)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经过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将“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1月5日延长至2024年11月5日。
该项目实施地点为汕头,计划建设期为2年,建设内容主要是购置集中办公场地,对现有产品内容及现有技术进行研发升级,开发新产品。近来商业办公楼价格前景尚不明朗,为降低资金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控制整体投入成本,公司尚未寻得合适标的,导致项目搁置。
经长时间寻源,项目实施当地的商用办公场地存量有限,未能满足公司总部人员集中办公及未来人员规模扩张的需求。受经济环境影响,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未考虑购置期房。综上所述,公司将继续在市场上寻源,同时持续关注项目可行性,如果出现不能执行的情况将及时予以变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购置研发办公场地和相关软硬件设备,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开展大数据应用技术相关研发。此前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尚未购置场所,招聘工作也相应延后开展,导致项目搁置。
截至2023年8月2日,公司原有的深圳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现有的办公及展示需求,同时考虑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余的使用效率,更好满足公司的运营、研发及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购置办公场地并扩展升级原募投项目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建设公司位于深圳的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及展示中心。同时,鉴于变更后的“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通过将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为同样位于深圳市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互联精英,天亿马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战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干2023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用于公司营销网点的场地租赁和装修、购置基础办公设备、营
销人员的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等。受市场环境影响,营销网点办公场所租赁、装修及招聘等工作受限,导致项目搁置。但由于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了诸多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受市场环境影响,各营销网点办公场所租赁、装修及招聘等工作受限,同时避免按原定计划对各现有营销网点实施装修期间可能对公司营销服务能力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取消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超募资金的金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0260652.00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拟募集资金279361500.00元,本次超募资金为230899152.00元。
(2)超募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过6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15%,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同时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拟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193.7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8.1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1319.7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12403.22万元尚未确定具体投向。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同时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实施地点为深圳市,为方便后续房产管理和员工社保缴纳、促进人员稳定性和业务开展,拟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互联精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将原募投项“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扩展升级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同时取消原“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并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71.89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0174861.07元,差异174861.07元,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